亚太实业:关于关联方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承诺事项说明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万顺”)签订了《借款合同》,广州万顺向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利率为4.3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借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广州万顺出具的《承诺函》,广州万顺自愿承诺如下:
1、上述《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如贵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我司同意该笔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并补签相关借款协议,同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不基于《股权质押协议》处置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
2、我司承诺:借款期间,若贵司资金富裕,可以提前偿还向我公司的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占用天数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
3、如贵司有意向接受我司前述借款展期,经贵司同意后,本承诺构成2023年6月21日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的补充。就本笔借款延期事宜,贵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原3个月借款期限届满前向我司回复借款展期意向,如贵司同意展期,我司将按照本承诺函与贵司尽快签署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与关联方广州万顺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经双方重新约定,同意将2023年6月21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截至此次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签署日,关联方广州万顺做出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广州万顺签署的《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