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可能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亚太实业(000691)公司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5,677,295股股份将被法院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已将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5,677,295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申请人为兰州新区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冻结原因系亚太矿业的关联方兰州亚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兰州新区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亚太矿业承担债务连带清偿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函》((2023)甘01执恢234号),获悉因亚太矿业及其关联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上述5,677,295股股份将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一、股东股份可能被强制变卖、变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拟被强制变卖、变现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申请执行人原因
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677,29517.64%1.76%兰州新区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情况

除上述可能被强制变卖、变现事项外,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其他股份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强制变卖、变现事项尚未正式进行,变卖、变现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强制变卖、变现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将导致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同时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已将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告知函》((2023)甘01执恢234号);

2、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出具的《询证函》及第一大股东的《回复函》。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