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
亚太实业,证券代码:000691)连续2个交易日(2024 年4月22日、2024 年4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96,880,000股,由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以现金认购拟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享有公司16.94%的股票表决权,拥有公司控制权,陈志健先生与陈少凤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万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36.09%的股票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89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核算尚在进行中,且未曾向其他方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3、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已将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累计将被强制变价、变卖、变现股份26,9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49.17%,占公司总股本的8.33%。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