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天: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ST惠天(0006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3-4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预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16:00时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国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董事会成员提议,选举陈卫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惠天热电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陈卫国 委员:王世权、徐朋业、刘滋奇、侯明华

(2)提名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李卓 委员:王世权、武超

(3)审计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梁杰 委员:李卓、陈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主任委员:王世权 委员:梁杰、武超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董事长提名,经研究讨论,聘任徐朋业为公司总经理。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总经理提名,经研究讨论,聘任李俊山、宋飏、贺宇为公司副总经理。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总经理提名,经研究讨论,聘任马景丽为公司财务总监。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董事长提名,经研究讨论,聘任李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4-22928087电子信箱:Gill_6190@163.com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研究讨论,聘任刘斌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4-22928087

电子信箱:htrd2012@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

1.上述当选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出具了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已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3.当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介附后。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

附件:

当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介

一、董事长简介

陈卫国: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项目经理;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总经理简介

徐朋业: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东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惠天热电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除上述外,最近36个

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副总经理简介

李俊山: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企管处副处级员、证券部副部长、证券管理部经理、企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第六至第九届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宋 飏: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调度室总调度;本公司原七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贺宇: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原四分公司副经理、经理、第二供暖部副经理;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兼沈海热网分公司经理、东部供热公司经理;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暖分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圣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财务总监简介

马景丽:女,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沈阳惠涌(圣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董事会秘书简介

李志:女,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董秘资格。曾任:沈阳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除上述外,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介

刘斌: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具有董秘资格、证券业专业水平一级。担任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管理部负责人。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最近36个月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