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关联方民富供热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本次承租关联方资产是基于增强沈海热网西北部区域末端供热能力和供热质量,有效提升沈海热网的供热效率;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障辖区居民冬季安全温暖过冬而展开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兼顾双方权益前提下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专属《惠天热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杰 、李卓 、王世权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