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天: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ST惠天(0006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3-7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了临时提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会议召开10日前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增加。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国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并经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同意增加临时提案,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代表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47人192,933,12736.21%
其中:现场出席3人163,154,90830.62%
网络投票44人29,778,2195.59%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46人33,136,5196.22%
其中:现场出席2人3,358,3000.63%
网络投票44人29,778,2195.59%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股)同意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33,136,51933,088,23699.85%00.00%482830.1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3,136,51933,088,23699.85%00.00%482830.15%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159,796,608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份为33,136,519股。 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2.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代表股份数量(股)同意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33,136,51932,279,03697.41%00.00%8574832.59%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3,136,51932,279,03697.41%00.00%8574832.59%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159,796,608股份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份为33,136,519股。 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晓行、王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