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天:关于延期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88号),问询函通知要求公司就该函所提及的相关问题逐项核查做出书面回复,并在2024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责成业务部门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函件中所提及的问题开展逐项核查及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回复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及披露,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力争在2024年5月28日前完成回复及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