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滨海能源(000695)公司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4月20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控股股东变更后,在董事会的积极努力下完成平稳过渡,顺利交接,面对包装印刷业务出现的困难局面,努力使公司经营稳定,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提交本次会议讨论,本报告还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营情况回顾

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5,113,206.94元,较上年减少1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438,874.49元,较上年减少79.8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现场+通讯方式1次、通讯方式9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2年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雪岗先生,董事

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2022年1月17日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云峰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勃洋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至2022年2月9日辞任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贾运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侯旭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侯旭志先生和李超先生的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9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勃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魏伟先生、财务总监赵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魏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赵海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勃洋先生、赵海涛先生郭锐先生本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魏伟先生除担任董事职务外,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4、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6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李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2022年7月6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李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4、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聘任谢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后,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步调整,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继续认真履职,持续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提名委员会审议了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查了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并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所有独立董事均按时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请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发布公告56份(有公告编号),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董事会2023年度重点工作

公司将继续稳定经营,依法合规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根据各项运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继续提升对广大投资者服务的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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