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11人,代表股份56,320,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529%。
其中: 现场出席今天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56,061,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3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9,7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8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2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5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6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3,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69%;反对2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135%;反对2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44,429,508股)已回避表决。
2.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3,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69%;反对2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135%;反对2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44,429,508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宏继、卢安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