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8  滨海能源(0006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包头旭阳新能源”),增资金额960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

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财务数据

指标2023年6月30日指标2023年1月-6月
总资产1,508,626万元收入330,095万元
净资产209,893万元净利润-7,029万元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世纪通农机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房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06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杨洪庆;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头旭阳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

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包头旭阳新能源实收资本300万元,资产总额331.2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99.93万元;2023年1-10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50元(数据未经审计)。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对其增资,其注册资本增加960万元,认购价格为960万元。包头旭阳新能源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子公司注册资本1,96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1.02%,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98%。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不做变更。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600 万元,其中1,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止。借款利率为2023年1月20日1年期LPR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的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其持有的海顺印业6.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2023年3月20日1年期LPR3.65%,以海顺印业自有房产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借款利率仍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65%)

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475%,无抵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000万元(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55%)标准上浮50%执行,即借款利率5.325%,无需抵押和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交易目的、定价政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旭阳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研究、规划硅材料项目,为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公司将通过与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方式,促使上述储备的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

因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新成立,现尚无实质经营业务,按注册资本金比例增资,可提高本事项的施行效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