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硅料”)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签署的《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拉晶、单晶硅切片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包头旭阳硅料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内蒙古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3,618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97%。该项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之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此次实收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确认为递延收益,将在项目建成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将根据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按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其他收益,不影响2023年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行入账证明。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