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拟注册成为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注册成立于印度尼西亚)采购商,以便后续与对方开展原材料采购业务,因翔福新能源设立时间较短,无法满足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对采购商经营期限的要求,需公司为翔福新能源的履约能力提供担保,具体业务开展将根据市场情况、交易对方内部程序安排等因素确定,并以最终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为准。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二、担保函件签署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月10日就上述议案签署了《母公司担保函》,内容如下:
1.债务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受益人: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
3.担保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责任:根据债务人、受益人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如债务人所需支付款项已到期且债务人有责任付款,但尚未支付的情况下,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该款项。
5.担保金额:最高责任限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6.担保期限: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10日。
三、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翔福新能源提供履约担保,能够增强其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有利于后续可能的原材料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翔福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执行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公司可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控制可能出现的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母公司担保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