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
2.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拟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旭阳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原《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