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107,3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的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7月29日-2024年10月28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21,47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持有本公司股份11,107,37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京津文化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221,47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0,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10,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7月29日-2024年10月28日)实施。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京津文化于2015年收购本公司55,536,88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时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依法不转让已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该次权益变动于2015年9月8日完成,上述承诺于2016年9月7日到期,期间,京津文化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京津文化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它事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京津文化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京津文化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京津文化《关于减持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