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5-15  *ST炼石(000697)公司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

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会同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五:请结合前述事项回复进行自查,并逐一说明你公司是否不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以及第9.8.1条任一情形,是否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公司结合前述事项回复,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四)项以及第9.8.1条所述情形,逐条自查如下:

(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5,789,734.42元,但公司2023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479,949,870.74元,超过1亿元,未出现上述情形。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28,013,327.10元,未出现上述情形。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出现上述情形。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全体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未出现上述情形。

(二)《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 条情形

1、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本规则第9.8.1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

根据经审定的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的情况。

2、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本规则第9.8.1条第(二)项所述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未出现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况。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6、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23年度有效实施了2022年度制定的各项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38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之第一题回复),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由负转正,为42,801.33万元。经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未发现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2023年度全球出行限制全面解除,航空业持续复苏,公司全资子公司Gardner经营情况好转,收入显著提升,亏损明显收窄,与核心客户继续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其资产组经评估无需计提商誉减值;第二,2023年,Gardner与空客公司达成新的价格协议,并收到空客公司针对2023年度销售价格较低期间的补偿,营业收入、毛利率均较2022年有所提升;第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稳中向好,收入规模继续扩大,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第四,加德纳成都旗舰工厂表面处理线已按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建设。同时,在资金情况方面,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4年

4月完成委托贷款的展期,于2024年取得多笔来自控股股东的借款并下调借款利率,公司现金流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因此,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可正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综上,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公司最近一年暨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8、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综上,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以及第9.8.1条任一情形,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炼石航空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商誉减值评估报告;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查阅了2023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3、查阅了公司主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4、查阅了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5、查阅了专业咨询机构及行业龙头企业出具的分析报告,了解航空制造业的变化情况及发展预期;

6、查阅了公司业务发展计划、Gardner五年计划、Gardner管理层关于经营计划可实现性的书面回复,查阅了Gardner与空客签署的关于产品涨价的备忘录;

7、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经营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炼石航空2023年期末净资产为正,2023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并且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了2023年年度报告,保荐机构未发现对炼石航空未来12个月内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炼石航空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以及第9.8.1条任一情形,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陆勇威 姚青青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