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关于对姜立辉、王岩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查股网  2026-09-18  ST沈化(000698)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1286 号

关于对姜立辉、王岩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姜立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沈阳石蜡化工有 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 岩,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2 号、3 号)查明的事实,姜立辉、王岩存在以下违规 行为: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是沈阳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沈化)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至2021

年,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 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 存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 减存货。上述行为导致ST 沈化2018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其中,2018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0 亿元,虚增 利润总额1.30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44%,虚减存货 5.09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57%,虚增预付账款3.42 亿元, 虚减应付账款2.97 亿元;2019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2.04 亿 元,虚增利润总额2.04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9.40%,虚减存货0.95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07%,虚增 预付账款0.05 亿元,虚减应付账款4.25 亿元;2020 年年度报告 虚减营业成本1.04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 亿元,占当期披露 利润总额的19.14%,虚减存货5.87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5.61%,虚增预付账款10.26 亿元;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 本1.48 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48 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11%,虚增存货2.91 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88%。针对 前述违规事实,本所已于2025 年11 月28 日对ST 沈化和部分责 任人作出纪律处分(深证上〔2025〕1320 号)。

姜立辉作为ST 沈化时任董事、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负责沈 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王岩 作为ST 沈化时任董事,均知悉ST 沈化《2021 年年度报告》存货 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签字保证ST 沈化《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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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1.4 条、第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的规定,对ST 沈化《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违规行 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13.2.1 条、第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时任总经理姜立辉,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王岩给予公 开谴责的处分。

姜立辉、王岩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 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 沈化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 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姜立辉、王岩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9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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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