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纸3: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证券代码:400053 证券简称:佳纸3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筹划控制权变动 □涉及要约收购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具体内容为:被申请重整及股权分置改革。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5日起暂停转让。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依规按时披露了进展公告。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2016 年2月5日,因针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被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佳木斯中院”)受理,本公司进入到重整司法程序,公司股票申请暂停转让(参见公告编号:2016-02)。2016年11月7日,佳木斯中院作出(2016)黑 08 民破 1-4《民事裁定书》,批准了《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截至 2018 年2月6日,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破产重整完成。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后续难以继续推进。
鉴于公司破产重整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宜难以继续推进,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在退市板块恢复转让。
三、恢复转让依据及恢复转让日期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恢复转让。
1、股票除权日:不适用
2、股票恢复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公司股票恢复转让日为 2023年5月5日,股票转让方式为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
3、股票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
4、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佳纸3
股票代码:400053
5、股票转让单位
股票转让以 100 股为单位。申报买入股票,数量应当为 100 股的整数倍。不足100 股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6、恢复转让首日开盘参考价:人民币 2.77 元/股
公司因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5日暂停转让,破产重整完成后,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继续暂停转让,为《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五)项所述情形。目前公司破产重整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宜难以继续推进,现申请公司股票恢复转让,依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票恢复转让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不做除权处理。
7、股票转让报价单位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 0.01 元。
股票恢复转让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股票恢复转让申请表》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