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纸5: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证券代码:400053 证券简称:佳纸5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2日组织形式: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B
首席合伙人:谭旭明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9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87.74万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116.18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01.00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公告编号:2025-003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27 | 医药制造业 |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4 | 制造业 |
M73 | 科学技术与服务业 |
E48 | 建筑业 |
C24 | 制造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15.00万元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6.0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43.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公告编号:2025-003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谭旭明 | 2022年9月29日 | 行政处罚 | 广西证监局 | 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署天夏智慧2017 年、2018 年审计报告。被处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
2 | 谭旭明 | 2023年2月7日 | 纪律处分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被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X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X万元。上期(2023)审计收费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5万元。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7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公告编号:2025-003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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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