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厦门信达(000701)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曾挺毅先生、詹志东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3000015号),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5,236,988.13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5,236,988.13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积累产业资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9,980万元,参与认购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