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3  厦门信达(0007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二〇二四年度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二〇二四年度经审议的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为折合人民币87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2024年度新增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2024年度新增的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截至目前担保余额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厦门信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678,485.6770%(含)以上300,000118.60%
70%以下860,000340.00%
控股子公司70%(含)以上270,000106.74%
70%以下290,000114.65%
子公司厦门信达——217,40082.50%300,000118.6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担保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子公司的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2024年度新增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反担保函、同比例或超额担保等措施提供反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资产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是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二〇二四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8.60%。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尚未新签署担保协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78,485.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8.24%。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