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2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该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洪跃,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国海,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良好的专业水平,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