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5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9:15-2023年5月10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2.08 | 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2.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2.10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12.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3.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14.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15.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16.00 |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17.00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18.00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1至议案4、议案6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1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修订稿,上述议案
5、议案8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至议案4、议案6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3、议案15至议案20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4已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3年4月2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和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1至议案2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20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莎莎;联系电话:0571-83871991;联系传真:0571-83871992;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邮政编码:311215。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书有效期限: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2.08 | 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 √ | |||
2.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2.10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
12.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3.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14.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15.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16.00 |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17.00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18.00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