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第四期)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第四期)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5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1,488,933,728 | 40.61% |
2 |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 256,338,027 | 6.99% |
3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51,683,681 | 6.86% |
4 |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111,801 | 2.68% |
5 |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97,662,383 | 2.66% |
6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87,167,750 | 2.38% |
7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锦溢欣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2,030,334 | 1.96% |
8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62,492,497 | 1.70%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4,850,684 | 1.50% |
10 | 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 8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49,936,900 | 1.36% |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5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1,488,933,728 | 40.83% |
2 |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 256,338,027 | 7.03% |
3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51,683,681 | 6.90% |
4 |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111,801 | 2.69% |
5 |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97,662,383 | 2.68% |
6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87,167,750 | 2.39% |
7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锦溢欣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2,030,334 | 1.98% |
8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62,492,497 | 1.71%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4,850,684 | 1.50% |
10 | 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海汇金汇鑫 8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49,936,900 | 1.37% |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