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6  恒逸石化(000703)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6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5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79,093,049.00股后的3,387,209,3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387,209,332股*0.10元/股= 338,720,933.20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238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38,720,933.20元÷3,666,302,381股=0.0923876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2387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9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6月2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9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即: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0.00元/股-0.0923876元/股=9.9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1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45.4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90.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