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浙江震元(000705)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增为 1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增为4名;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修改,具体如下: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序号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1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下面第(二)项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二)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下面第(二)、(三)项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二)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序号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下时,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不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时,独立董事应当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下时,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不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时,独立董事应当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2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职工代表1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职工代表1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㈣关联交易 1、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㈣关联交易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