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浙江震元(0007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议案1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议案1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议案1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议案1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议案11.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议案11.05《发行数量》、议案11.06《限售期》、议案11.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议案11.08《上市地点》、议案11.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议案11.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议案1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议案1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议案1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议案1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议案1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议案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未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4人,代表股份128,529,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88,249,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412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0人,代表股份40,27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5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023,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015%;反对16,801,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17%;弃权1,705,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8%。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612,7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834%;反对16,801,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71%;弃权1,70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5%。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928,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06%;反对16,995,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26%;弃权1,705,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8%。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418,7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534%;反对16,995,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671%;弃权1,70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5%。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856,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19%;反对17,010,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49%;弃权1,662,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2%。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446,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141%;反对17,010,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019%;弃权1,662,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0%。

4、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492,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02%;反对18,607,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71%;弃权1,430,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08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897%;反对18,607,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405%;弃权1,430,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8%。

5、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9,972,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617%;反对16,895,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51%;弃权1,662,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2%。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56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99%;反对16,895,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61%;弃权1,662,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0%。

6、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884,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931%;反对16,985,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52%;弃权1,660,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473,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746%;反对16,985,4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458%;弃权1,660,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6%。

7、审议《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741,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821%;反对17,064,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64%;弃权1,724,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5 %。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330,7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584%;反对17,064,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202%;弃权1,724,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4%。

8、审议《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773,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069%;反对17,408,9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47 %;弃权1,347,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2,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291%;反对17,408,9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844%;弃权1,347,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5%。

9、审议《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565,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451%;反对17,498,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43 %;弃权1,465,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6%。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154,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681%;反对17,498,4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28%;弃权1,465,9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92%。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946,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502%;反对21,067,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27%;弃权1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本议案需

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26,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294%;反对21,067,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4%;弃权1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3%。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1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4,016,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048%;反对20,855,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019%;弃权26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3%。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96,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841%;反对20,85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24%;弃权2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

1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4,143,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73%;反对20,838,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43%;弃15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5%。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12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66%;反对20,838,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847%;弃权1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1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091,8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725%;反对20,890,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99%;弃权15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071,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18%;反对20,890,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04%;弃权1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

11.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3,904,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579%;反对21,077,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47%;弃权15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884,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71%;反对21,077,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154%;弃权1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5%。

11.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4,143,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73%;反对20,838,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54%;弃权15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12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66%;反对20,838,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858%;弃权1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5%。

11.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3,972,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084%;反对20,418,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43%;弃权748,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3%。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52,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876%;反对20,418,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43%;弃权74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0%。

11.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1,990,3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169%;反对20,303,5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799%;弃权2,845,1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2%。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970,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42%;反对20,303,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999%;弃权2,845,1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60%。

11.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4,255,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356%;反对19,979,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613%;弃权904,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1%。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35,7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51%;反对19,979,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809%;弃权904,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0%。

11.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4,298,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293%;反对20,061,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436%;弃权779,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1%。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78,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089%;反对20,061,4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33%;弃权779,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9%。

11.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4,021,4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165%;反对20,222,2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998%;弃权89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001,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958%;反对20,222,2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197%;弃权89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5%。

1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893,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323%;反对21,025,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799%;弃权22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8%。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87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114%;反对21,025,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005%;弃权2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0%。

1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股

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914,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88%;反对21,004,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336%;弃权2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894,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80%;反对21,004,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542%;弃权2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8%。

1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3,965,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936%;反对20,953,0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188%;弃权2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45,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8%;反对20,953,0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94%;弃权2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8%。

1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955,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694%;反对20,924,2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550%;弃权25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35,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486%;反对20,924,211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56%;弃权25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

16、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3,903,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547%;反对20,976,0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698%;弃权25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6%。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883,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338%;反对20,976,0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904%;弃权25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

17、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96,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576%;反对20,228,5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84%;弃权904,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0%。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85,7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610%;反对20,228,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37%;弃权904,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3%。

18、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937,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307%;反对20,619,7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804%;弃权58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9%。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917,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99%;反对20,619,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07%;弃权58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

1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03,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634%;反对18,747,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64%;弃权1,478,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2%。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892,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15%;反对18,747,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19%;弃权1,478,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6%。

2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884,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122%;反对20,765,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036%;弃权48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2%。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3,864,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13%;反对20,765,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240%;弃权48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李波、张灵芝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