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705 股票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30日,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900202410300070),就全资子公司绍兴震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医药”)向绍兴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整(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十一届四次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十一届五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担保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震元医药提供信用担保,12个月内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单笔业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之间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9,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3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震元医药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在《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在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年8月26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杭州银行绍兴分行之间债权确定期间在人民币2,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余额内签订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医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10月30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震元医药与绍兴银行之间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在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15486980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 558 号 3 号楼 1 楼 101 室、2 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伟钢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消毒器
械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 年 9月 30 日 (未经审计)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6,081.35 | 2,589.95 |
负债总额 | 60,138.74 | 1,859.36 |
净资产 | 5,829.26 | 730.59 |
项 目 | 2024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 2023 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5,751.98 | 5,611.11 |
利润总额 | -1,347.63 | -18.95 |
净利润 | -1,246.36 | 13.97 |
震元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书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担保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2)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
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代理费等)。
(3)特别约定:对商业汇票、进口信用证、银行保函、贴现及其他“贷款”业务的本金余额指扣除该业务在乙方的相应保证金后的余额。
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3、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二)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2、乙方和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49%,实际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