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04  双环科技(000707)公司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汪 万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汪万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汪万新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 年7 月15 日至2027 年7 月14 日。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万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 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万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按 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补 选工作。

汪万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致以由衷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鲁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鲁强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市 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因工作调整,鲁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黄万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上述两人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鲁强 先生、黄万铭先生均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鲁强先生担任总经理和黄万铭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6 年3 月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万铭先生(简历 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3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鲁强先生:男,1975 年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 年在双环科 技净化车间操作岗位工作,后曾任双环科技生产调度、调度长、调度室副主任、 调度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合成氨事业部部长,2015 年5 月至2018 年 2 月任双环科技煤气化技改项目指挥长、煤气化中心主任。2018 年3 月至2019 年7 月任双环科技副总经理,2019 年7 月至2026 年3 月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湖北双环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

鲁强先生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 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意见。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鲁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万铭先生:男,1978 年3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度、生产副部长、总经理助理,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宜 化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第三阶段整改副指挥长。2020 年4 月 至2026 年3 月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万铭先生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万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