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关于子公司内部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证券简称:中信特钢公告编号:2026-084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内部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亿”)拟对公司的子公司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特钢”)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青岛特钢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青岛润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青岛润亿于9月15日在青岛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青岛特钢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担保已经由青岛润亿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1年07月12日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广亿 |
| 注册资本 | 65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粗苯、煤焦油(以上许可范围仅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普通货运;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材及汽车、工程机械及农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炼焦,球团;技术和货物进出口,厂房及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和状态监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批发零售:焦煤、焦炭、化肥、水渣、钢渣、生铁块、除尘灰。蒸汽供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务服务,住宿。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00% |
|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财务情况青岛特钢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 项目 | 2026年0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26,589.02 | 2,245,529.10 |
| 负债总额 | 1,240,276.50 | 1,366,799.62 |
| 银行贷款总额 | 615,800.78 | 656,695.79 |
| 流动负债总额 | 884,515.93 | 1,001,824.88 |
| 净资产 | 886,312.51 | 878,729.49 |
| 项目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59,222.43 | 2,177,483.49 |
| 利润总额 | 45,793.61 | 162,360.80 |
| 净利润 | 42,594.51 | 151,049.57 |
截至公告披露日,青岛特钢目前不存在资产质押、抵押事项,对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涉及法律诉讼未结案共计4760.39万元,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岛特钢因业务需要,在中信银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贷款等相关业务,由青岛润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董事会意见及股东决定意见
公司子公司青岛润亿董事会认为,青岛特钢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青岛特钢生产经营所需,符合青岛特钢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青岛润亿为青岛特钢在中信银行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特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有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青岛润亿股东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因青岛特钢为青岛润亿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故此笔担保未设置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
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7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3.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假设此次《最高额保证合同》全额提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2,78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8.3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润亿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定;
2.《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