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河钢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体育南大街385号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2023年4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卜海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卜海因年龄原因离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卜海不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李卜海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李卜海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龙简历如下:
张龙,男,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200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经理、高级经理,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张龙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311-66770709传真号码: 0311-66778711电子邮箱: hggf@hbisco.com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邮政编码: 050023
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开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