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关于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34号),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