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7月6日发行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公司决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1.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债券代码:
1499716.债券简称:22河钢Y1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
3.40%,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9.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
月
日。
.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7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及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1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基本情况本期债券首个计息周期的起息日为2022年
月
日,到期日为2024年
月
日(因2024年
月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首个计息周期末,发行人决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2024年
月
日(因2024
年7月6日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兰玉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联系人:梁柯英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郭若昆、王君烁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联系电话:010-60837524传真:
010-60833504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负责人:张国平电话:0755-21899999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