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148862 证券简称:24河钢Y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4号文)同意注册。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河钢Y3”,债券代码为“148862”。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2.61%,全场认购倍数为1.42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认购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融资单位 | 银行名称 | 融资方式 | 融资余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融入日期 | 到期日 |
承德分公司 | 工商银行 | 短期流贷 | 2.34 | 2.01 | 2023/8/29 | 2024/8/24 |
邯郸分公司 | 工商银行 | 短期流贷 | 2.99 | 2.99 | 2023/9/7 | 2024/8/23 |
合计 | 5.33 | 5.00 | - | - |
注:上述到期日为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经与贷款银行协商,上述借款可提前偿还。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获配1.9亿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作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
秩序的行为,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获配情况。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