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4-08-14  河钢股份(0007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148862 证券简称:24河钢Y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4号文)同意注册。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河钢Y3”,债券代码为“148862”。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2.61%,全场认购倍数为1.42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认购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融资单位银行名称融资方式融资余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融入日期到期日
承德分公司工商银行短期流贷2.342.012023/8/292024/8/24
邯郸分公司工商银行短期流贷2.992.992023/9/72024/8/23
合计5.335.00--

注:上述到期日为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经与贷款银行协商,上述借款可提前偿还。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获配1.9亿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作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

秩序的行为,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获配情况。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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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