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更名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更名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4号”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六期。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发行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河北唯实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