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查股网  2026-09-15  河钢股份(00070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债券代码:524435

债券简称:25 河钢KY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5 河钢KY1

?债券代码:524435.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9 月16 日

?付息日:2026 年9 月17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9 月17 日至2026 年9 月16 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5 河钢KY1”、“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9 月17 日支付2025 年9 月17 日至2026 年9 月16 日期间的 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5 河钢KY1

3、债券代码:524435

4、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N 年期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36%

8、起息日:2025 年9 月17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9 月17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10、兑付日:2028 年9 月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信用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 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有 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5 年9 月23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14、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期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6%。每手“25 河钢KY1”面值1,000 元派 发利息为23.6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88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3.60元。

三、本次付息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9 月16 日

2、除息日:2026 年9 月17 日

3、债券付息日:2026 年9 月17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9 月17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2.36%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9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河钢KY1”持有人。 2026 年9 月1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2026 年9 月1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 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

联系人:梁柯英

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0311-66778711

八、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22 层

联系人:随笑鹏

联系电话:18811746322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