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ST京蓝(0007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9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6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3)黑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023年11月10日,京蓝科技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召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经报哈尔滨中院同意,京蓝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重整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依法有效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一)电脑参会

电脑打开浏览器,访问重整信息网登录页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输入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二)手机参会

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端,点击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后缀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zghy/leaflet/,浏览器网页打开以后,点击“点击前往微信打开”,进入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重整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手机参会优先连接网速较快的无线Wi-Fi网络,尽量减少使用手机流量上网,避免中途接电话后影响开会效果。注意:手机端参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会,不能通过手机打开浏览器参会。

(三)会议登录测试

参会人员将在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前收到重整信息网通过短信发送的参会账号和密码,请债权人务必确保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提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开通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晚上22时。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如债权人未收到参会账号和密码,或测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咨询(重整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10-1866,转“3”再转“3”)。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将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形式为线下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两种形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管理人将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将

书面表决票提前发送至债权人。

(一)线下投票

选择线下投票的债权人应当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以管理人邮箱或线下收到表决票时间在先的为准),将书面表决票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书面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的方式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地点,送达书面表决票所需相关信息如下:

管理人邮箱jlkjglr@vip.163.com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京蓝科技
联系人单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18246887503、19917647041

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将书面表决票送达管理人的,视为已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且依法行使表决权,网络会议将不再对此部分债权人开放表决通道,但该部分债权人仍可以网络参会,即可以观看网络会议直播及下载管理人上传的文档等。

(二)网络投票

选择网络投票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会议召开当日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办法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内搜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进行下载《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的相关议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在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前再次登录会议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京蓝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直播,及时进行投票表决。

五、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至2022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