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0  锦龙股份(000712)公司公告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现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汤海鹏独立董事:赵莉莉独立董事:聂织锦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