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锦龙股份(0007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8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有关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杨志茂2,750,0004.15%0.31%2023-11-15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杭州市萧山区新萧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2,750,0004.15%0.31%2023-11-15质押担保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新世纪 公司250,000,00027.90%249,500,000249,500,00099.80%27.85%00%00%
朱凤廉132,110,50414.74%106,500,000106,500,00080.61%11.89%00%00%
杨志茂66,300,0007.40%60,300,00065,800,00099.25%7.34%00%00%
合计448,410,50450.05%416,300,000421,800,00094.07%47.08%00%0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7,0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0.39%,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22%,对应融资余额14.1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6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5.11%,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59%,对应融资余额20.17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万

(7)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2,591,376.32
负债总额2,006,748.85
营业收入83,002.52
净利润-49,80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67.76
资产负债率77.44%
流动比率89.33%
速动比率88.07%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1.52%

(9)截至目前,新世纪公司各类借款总余额17.97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9.57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5.57亿元。新世纪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新世纪公司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新世纪公司资产充足、资信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7.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化解风险。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质押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