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关于部分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补充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资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部分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了《公告》(编号:2024-102),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广东景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向广州金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借款8,000万元分别于2024年5月、2024年7月到期,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清偿。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通知,公司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合计57,700万元已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清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合计为67,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21%),具体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因未能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可能会发生需要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的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可能存在诉讼、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债务偿还或展期等事宜。同时,公司正加快推进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借款/贷款 到期日 | 到期金额(万元) | 债务类型 |
1 | 公司 | 广东景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4.5.16 | 1,500 | 借款 |
2 | 广州金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024.7.25 | 8,000 | ||
3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 2024.10.25 | 57,700 | ||
合 计 | 67,200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