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2024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4年1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为张先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6人。中证天通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审计收费总额1,956.00万元,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如审计时间与人员安排、合并范围及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证天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共同明确下一步审计工作计划。
3、2025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中证天通签字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重点审计事项结果等汇报,并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