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3-30  中兴商业(000715)公司公告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5亿元购买国泰君安期货星辰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额度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即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

二、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 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 账面价值资金来源
国泰君安期货星辰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000.00公允价值计量15,039.96-39.9615,000.0018.270.00自有资金
国债逆回购40,009.00摊余成本计量40,009.0012,000.006.3128,009.00自有资金
合 计55,009.0015,039.96-39.9640,009.0027,000.0024.5828,009.00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进行证券投资。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监督,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