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范铁夫先生、姜金双先生,独立董事吴凤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屈大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补选姜金双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补选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姜金双先生、何海英先生,屈大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