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6-03  中兴商业(000715)公司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2025 年末总股本540,434,62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5 元(含税),预计共分 配股利35,128,250.4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0,434,62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5 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5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3 元;持 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65 元;持 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9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6 月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到2026 年6 月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6 年6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9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27 日至股权登记 日2026 年6 月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 号

3.咨询电话:024-23838888-3715

4.咨询联系人:刘女士、周女士

5.传真电话:024-23408889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