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10  中南股份(000717)公司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9 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7 月9 日上午9:15 至2026 年7 月9 日下午3:00 中的任 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7 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总部办 公楼B1001 会议室

第1 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解旗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副董事长赖晓敏先生主持了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2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7 人,代表股份1,317,307,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4.347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 人,代表股份1,283,612,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957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3 人,代表股份 33,69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90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杰、 叶可安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 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第2 页

计划的议案》。关联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 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2,121,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0482%;

反对1,380,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863%;

弃权29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5%。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022,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5.0336%;

反对1,380,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0983%;

弃权29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68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杰、叶可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第3 页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

第4 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