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3-029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座0811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35,365,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14,231,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133,4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1,133,432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1,133,4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5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5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3,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5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3,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5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3,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57,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5,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1%;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5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3,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35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23,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00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6股,有效通过;
7.02.候选人:选举马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6股,有效通过;
7.03.候选人:选举林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6股,有效通过;
7.04.候选人:选举董中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7股,有效通过;
7.05.候选人: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7股,有效通过;
7.06.候选人:选举王广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35,296,217股,有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2股
7.02.候选人:选举马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2股
7.03.候选人:选举林疆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2股
7.04.候选人:选举董中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3股
7.05.候选人: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3股
7.06.候选人:选举王广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3股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00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黄国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186,616股,有效通过;
8.02.候选人:选举孙剑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6股,有效通过;
8.03.候选人:选举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7股,有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黄国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0,954,932股
8.02.候选人:选举孙剑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2股
8.03.候选人:选举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3股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9.00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尹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34,767,016股,有效通过;
9.02.候选人:选举李雁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34,767,016股,有效通过;
9.03.候选人:选举汪林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35,296,217股,有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尹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0,535,332股
9.02.候选人:选举李雁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0,535,332股
9.03.候选人:选举汪林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1,064,533股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钢、季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