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责任、义务,独立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等方式,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决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全体会议,审议14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记录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决议事项 |
八届十一次 | 2023年4月14日 | 1.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 |
议案》; | ||
九届一次 | 2023年6月13日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九届二次 | 2023年8月10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
九届三次 | 2023年10月26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出具的书面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出具了“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出具了“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三会’运作、独立性等,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则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的审核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现状。
三、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优化提升,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
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关联交易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该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规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本部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对外公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认真查阅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1,023,203,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88,817,424.62元。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责任、义务,独立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决议、表决程序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工作协调,认真履职尽责
2024年监事会将依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坚持召开定期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效能
统筹经营管理、财务、审计各方力量,继续加强对主要部门生产经营、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财务规范化管理等进行跟踪检查,组织稿酬列支、工程建设、招投标事项专项检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等专项审计,针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专项审计,及时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情况,充分关注公司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化解各类经营风险。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学习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财务、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