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新能泰山(000720)公司公告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孙黎明先生、杨汉彦先生、任宝玺先生、郭瑞恒先生、钱德福先生、展航先生、刘昭营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根据我们所能了解的情况,认为:孙黎明先生、杨汉彦先生、任宝玺先生、郭瑞恒先生、钱德福先生、展航先生、刘昭营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受聘的公司岗位职责的需求,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