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不高于14,750万元应收款项办理保理融资11,8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4.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光润先生、刘逍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4: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