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九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华宇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与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在山西太原签订了《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承担贵州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二期焦化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总承包范围内的代理与管理服务、建筑安装和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合同总价为1,558,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华宇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