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我们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该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姚俊卿 姚锦丽 姚锦江
姚 鹏 朱庆华 郑彩霞
周小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